
※ “才女”析论 /黄碧云 ※
密斯张三 发表于 2006-9-18 5:05:00
收入春风文艺出版社“当代女性文学书系”(港台)选集《呕吐》,93年第一版。里面并没有黄同名的那一篇。《“才女”析论 》一文未注出处,发表年月不祥。应该比较古董。大概是被概括成“才女”,心中郁郁,上演夫子自道,难免有点点尖酸啰嗦。这个词现在还有人用么?anyway,打字才是正经事~~
“才女”析论
/黄碧云
“才女”一词,原指青楼卖艺,有文才的女性,如李师师、陈圆圆、董小宛等。七十年代“才女”一词变了形容某类“有文才(或才能)的女性”,如此转借委实形迹可疑。事实“才女”一词,并非如字眼解作“有才能的女性”,要被界定为“才女”,必须有附带条件。
首先,“才女”之“才”多指文才,而不是经商之才、治理之才,有谁叫范徐丽泰、张绿萍做“才女”?而“文才”之“文”,又专指某一类艳文,如写闺阁小事、闲愁万种、无语东风之类;或八八卦卦、或尖刻泼辣,如写公子名媛,如写哥哥妹妹,如骂小男人,如咒小女人,或讽人不会穿衣,或嘲人法语咬音不正之类。归根究底,“文才”之“文”还是表现女性的美德品性,如多情、善感、滋事、泼辣等等。原来写文章文学创作也要讲性别分工的。写报章文字,男作者议政论天下,才女们情呀爱呀哼哼唧唧。即使正统文学里一样存在性别分工的情形;女作者唯一在正统文学里有地位的只是小说,如英国十九世纪的小说作者,因为小说精密细致,要求作者对人有敏锐的观察力和丰富的感情,反之讲求智性的诗体、戏剧体便是男性作者的天下。
所以女性的文才也要符合社会要求的女性身份,譬如说早期在南华早报写政论文章的吴霭仪,或后来的毛孟静,甚至张结凤,都不归入“才女”行列,并非她们无才,而是此“才”不同彼“才”。
当“才女”的另一个条件便是要“美”。称颂一时的林燕妮、白新韶琴、蒋云、李默,据说非常的美。这“美“或可以是广义的,才女的美不一定要向小舞女一样浓浓艳艳,勾魂蚀骨,但她打扮趋时,顾盼嫣媚生姿,都叫做美。为什么没有人叫农妇做才女便可见一斑。总之长得愈美,“才女”之名便愈响。
“才女”、“女强人”这些突出女性身份的字眼,都有些“弦外之音”,前者狎玩,后者又敬又怕。现代妇女要争取个人表现,非得牺牲传统给予女性的利益不可。譬如说“美丽多情”的“才女”称誉,骨子里还是将女性限圄在闺阁里面。
女性要挣脱闺阁的枷锁,其间的努力与艰辛,并非是生来便海阔天空任闯荡的男性所能得知。我也是个七岁挽着小菜篮去买菜,九岁便恩泽普施打毛衣颈巾子给亲朋穿着,十一岁看琼瑶、依达艳情小说的住家女,如今突然发觉有个大社会,一切只得将勤补拙,从头学起;至今我还搞不清第二梯队第三梯队有什么人在起落,不知道量子质子中子的用途与特性,摸不清政制改革的利与弊。闺阁之害大矣哉!
“才女”再有“才”,终归独步闺阁,如此才女,不“才”也罢!
[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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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Re:“才女”析论 /黄碧云 ※
simon(游客)发表评论于2006-9-20 23:29:00
American social trends,在三藩,也很不一样嘞。到那里去看看,啧啧:-)
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: well, that's why we call it "American social trends" instead of "san francisco social trends"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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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Re:“才女”析论 /黄碧云 ※
Jun(游客)发表评论于2006-9-19 9:18:00
美男作家! I faint. The Chinese culture is not as macho and homophobic as the American social trends after all...
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: heehee, surprise surprise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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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Re:“才女”析论 /黄碧云 ※
章惜(游客)发表评论于2006-9-18 22:02:00
我最近在念《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》。
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: 豆瓣上有61本才女书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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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Re:“才女”析论 /黄碧云 ※
Jun(游客)发表评论于2006-9-18 6:24:00
现在不讲才女了,而是用身体写作的"美女作家",干脆剥光了卖。
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: 也有美男作家的,If there is any comfort in the thought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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